骨灰盒惊魂案
本案例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独家呈献
“老赖”梁某
“我不搬!你们有本事就把我先人的灵位盒骨灰盒搬走!”今年7月,梁某在涉案房屋对执行法官如此叫嚣。
年近60岁的梁某和邓某因一间9平方米的“局部危险房”对簿公堂,梁某在一审二审中均败诉。
判决生效10个月后,梁某虽然不在该房屋居住,但始终不肯搬走屋内杂物。
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,梁某为了阻挠法院执行,竟将自己亲人的灵位和骨灰盒“请”进这9平方米的危房里。
无理拖延,赖着不走
上世纪60年代,梁某的外婆向涉案房屋原产权人租住该房屋右边房间,后梁某的母亲续租,其母亲去世后,由梁家兄弟三人租住。
90年代邓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后,其他租户陆续迁出涉案房屋,唯独梁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搬出,并在该房间内放置他经营用的渔具等物品。
后因房屋年久失修,老化、毁损严重,被鉴定为危房,邓某又多次催促梁某搬出,但梁某拒绝搬出并在房屋的过道上私自安装一道铁栅门。
最终,双方闹上法院。
荔湾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:邓某作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,对房屋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梁某不能举证其居住的房屋另有产权人。现该房屋经鉴定为局部危险房,需维修加固,遂判决梁某迁出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费。梁某对此不服,提出上诉。去年11月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但“老赖”梁某却始终赖着不肯走。
上演闹剧,抗拒执行竟搬来灵位骨灰盒
判决生效后,荔湾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致电梁某,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腾退房屋公告,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但梁某均不予理睬。
随后,执行人员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,邓某表示同意付给梁某一定搬迁费用,但梁某仍拒绝搬迁,双方协商未果。
今年7月,梁某竟将灵位和骨灰盒搬进这间房屋,企图以此来抵抗强制执行,并出现文中开头一幕。
9月25日,执行人员再次约谈梁某,劝诫其主动履行义务。梁某仍不以为然,甚至在法庭上仍对法官出言不逊。执行人员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。当法警为梁某戴手铐时,上一秒还“霸气侧漏”的梁某顿时没了底气。后梁某被移送至荔湾区拘留所执行。
在梁某被司法拘留的次日,荔湾法院执行人员来到荔湾区拘留所,与拘留所的公安干警一同对梁某开展释法教育工作。
执行法官
“这个案子的法律程序已经走完了,房屋已经判给了原告。你现在所采取的过激抵抗执行行为,不仅不能改变判决结果,反而要受到法律的惩罚,甚至可能因拒执而背负刑事罪名。而且你把先人的遗物放在房屋内,在传统道义上来讲也是大不敬。希望你能认清事实,尽快履行义务。”
梁某
“昨晚警察同志开导了我,今天法官和警察也警醒了我,我的行为确实太过偏激,我愿意主动履行搬迁义务。”
9月27日
梁某主动将放置在涉案房屋里的灵位、骨灰盒及其他物品迁出,将房屋交还给邓某。鉴于梁某已认识到错误并自觉履行了判决义务,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他的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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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手记
与以往的执行案件处理方法不同,在处理被执行人梁某拒不搬迁此案时,执行法官一手“软”一手“硬”,既通过人性化执行对梁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教育,又依法果断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梁某及时作出拘留处罚决定,从而成功撬开梁某用“心”设置的“执行障碍”,有效的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,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。
此外,荔湾区法院还及时启动了荔湾区执行联动工作运行机制,通过与荔湾区拘留所联动配合,积极协同对梁某开展释法教育工作,最终使其切实认识到错误,主动履行了义务。
媒体报道
荔湾区执行联动机制正式落地,凝心聚力破冰“执行难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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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 | 杨小蓓、陈徽徽
摄影 | 执行局
编辑 | Becky